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关职称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

豫职改办 [2007]1号

 

各省辖市职改办,省直各单位,各职称考试相关单位:

 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职称信息的统一管理,为全省各类职称证书网上查询认证提供完整、规范、准确的职称信息,现就做好有关职称信息备案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备案范围

  职称信息备案的范围为:
  1、全省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;
  2、全省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;
  3、通过初聘、直接认定、资格确认等各种评价方式取得的高、中级职称结果;
  4、国家统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、职业资格考试及有关职称业务考试结果;
  5、我省组织的有关职称考试结果。

  二、备案内容

  各地、各单位在进行有关职称信息备案时,须报送有关职称信息的纸质文件,并按省职改办要求的格式报送同内容的电子文本。
  1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备案内容: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结束后,应及时向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报送评审工作总结及评审会议纪要,同时通过“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”评委会版软件上报评审情况电子文本。
  2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备案内容:下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纸质文件,通过“河南省职称信息系统”职改办版软件或单位版软件上报的中级评审结果电子文本。
  3、初聘、直接认定、资格确认等评价结果的备案内容:下发初聘、直接认定、资格确认等评价结果的纸质文件(未下发文件的须提供相应的初聘表、直接认定表、资格确认表),通过“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”职改办版软件或单位版软件上报的电子文本。
  4、有关职称考试结果的备案内容:下发职称考试结果的纸质文件,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电子文本(.dbf或.xls格式),电子文本须包含以下项目:考试年度、考试名称、考生所在省辖市或省直、准考号或考试档案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证件号、所考取资格名称、报考级别、报考专业、单位名称、考试时间、管理号或证书编号、发文字号。

  三、有关要求

  1、职称信息备案工作政策性强,工作要求高,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,各地、各单位要认真负责,妥善安排,确保备案信息的完整性、规范性、准确性。
  2、高级评委会的评审情况由高评会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;中级职称结果(包括评审、初聘、直接认定、资格确定等各种方式取得的中级资格)由下发资格文件的单位报省职改办;职称考试结果由相关考试部门报省职改办。
  3、自2007年5月1日起,省职改办将对全省通过评审、初聘、直接认定、资格确认、考试等各种方式取得的有关职称证书通过“河南职称网”进行网上查询认证,未进入职称数据库的将不能得到认可。各地、各单位要抓紧时间,对本地、本部门2006年度及往年的有关数据认真进行整理,并于2007年3月15日之前报省职改办。今后,各地、各单位应于每年的2月底前将本地、本单位的有关职称信息报省职改办备案。各职称考试相关部门应及时将考试结果报省职改办备案。
  备案工作中的有关事宜请与省职改办联系。
  联系人:周江波 赵起越 联系电话:13592581680

  附件:通过《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》进行备案的操作步骤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


附件:

通过《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》进行备案的操作步骤

  一、高评会评审情况备案操作步骤

  1、通过“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”评委版软件进行评审过程的数据处理;
  2、点“评后管理”菜单中“上报评审情况”菜单项,录入评审通过时间(以评委会结束当天为准),生成评审情况电子文本。
   二、中评会评审结果备案操作步骤

  各中评会所在职改部门在评审结束后,应对评审情况进行公示,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统一编发证书编号,下发资格文件,并通过“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”职改办版软件或单位版软件上报评审结果。具体步骤如下:

  1、通过“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”职改办版软件生成证书编号,生成资格文件(未使用“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”生成证书编号和资格文件的单位可以点职改办版软件中“高中级评后管理”菜单-->“高中级评审结果管理”菜单项->“高中级评审结果追加”功能直接追加中级评审结果;也可以通过单位版软件中“高中级申报管理”菜单-->“高中级评审结果管理”菜单项-->“高中级评审结果追加”功能直接追加中级评审结果)。

  2)点职改办版软件中“高中级评后管理”菜单-->“上报高中级评审结果管理”功能上报中级评审结果;也可以点单位版软件中“高中级申报管理”菜单-->“上报高中级评审结果管理”功能上报中级评审结果。

  三、初聘、直接认定、资格确认等评价结果备案操作步骤

  对初聘、直接认定、资格确认的人员统一编发证书编号、下发资格文件后通过“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”职改办版软件或单位版软件备案的具体步骤如下:

  1、通过“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”职改办版软件编发证书编号,生成资格文件(未使用“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”生成证书编号和文件的单位可以通过职改办版软件或单位版软件中“其它评价方式管理”菜单-->“其它评价评审结果管理”菜单项-->“其它评审结果追加”功能直接追加有关结果)。

  2、点“其它评价方式管理”菜单-->“上报其它评价评审结果”功能上报初聘、直接认定、资格确认等评价结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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